关于开展实验室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通知 |
2026-04-08 |
各有关单位: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核心阵地,也是服务师生,体现管理水平和师生精神风貌的窗口。干净、整洁、有序的实验环境,是保障实验顺利开展的基础条件,也是培养严谨科学素养的内在要求。环境脏乱差不仅严重影响科研教学秩序,更容易引发火灾、触电、化学品泄漏等安全事故,直接威胁师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
为全面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提升规范管理水平,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现组织开展实验室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并整改实验室安全及环境卫生隐患,实现“环境整洁、物品有序、标识清晰、安全规范”的目标,切实保障实验教学、科研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全面提升实验室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二、整治内容与标准要求
(1)场所卫生要求:自觉维护实验室清洁卫生,认真执行实验室值日生制度,每日清扫,专人监督,确保室内地面、实验台、设备和工作环境干净整洁。
(2)实验台面需保持“三清”:仪器设备清洁、实验用品清理、台面污渍清除。所有仪器设备、试剂药品、工具耗材需按使用频率和功能分类摆放,杜绝杂乱堆放。实验台下严禁堆放物品,无卫生死角。
(3)安全通道要求:实验室消防通道通畅,公共场所、通道不得随意堆放仪器和物品,确保消防通道和实验动线畅通无阻。
(4)无关物品清理:实验室内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如食品饮料、电动车、自行车、电暖气等;待废弃处理的物品(如纸板箱、废电脑、报废仪器、破家具等)须及时清理。
(5)通风系统维护:通风橱定期检查运行状态,内部实验用品摆放有序,台面清洁无残留;通风橱不得用于存放试剂。
(6)危化品及危废管理:台账记录清晰,分类有序存放并合理规范使用各类危化品,易制毒化学品应设置专用存储区或专柜储存并有防盗措施,易制爆化学品存量合规、双人双锁专柜保管;产废实验室须设立专门的危险废弃物暂存区,远离火源、热源,有防遗洒、防渗漏措施,并张贴危废标识,不囤积危废,及时清运。
(7)安全信息牌及应急钥匙要求:每个实验室房间门口须挂有准确的安全信息牌,信息包括安全风险点警示标识、安全责任人、涉及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和有效的应急联系电话。应急备用钥匙须集中存放、统一管理,应急时方便取用。
三、工作要求
整治期限:各单位须严格对照相关要求,逐项清理、不留死角,并于4月22日前完成全面自查与整改。
检查验收:4月22日起,学校将常态化组织专项检查组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对存在自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敷衍塞责等情况的实验室,将予以关停和校内通报。
各单位需高度重视本次实验室安全及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责任到人、认真整改、严格验收,共同营造安全、整洁、规范的实验环境,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等文件要求,全面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做到系统排查与重点防控相结合,全面排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对因违反相关管理规定或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行为造成实验室安全事件、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4月8日
